司法管辖区简介
汶萊
| 地点 |
汶莱位处婆罗洲西北,北临南中国海,另一方则与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州接壤 |
| 首都 | 斯里巴加湾市(Bandar Seri Begawan) |
| 人口 | 约380,000 |
| 语言 |
马来语(法定语文)、英语和中文 |
| 法制 | 英国普通法 |
| 货币 | 汶莱元(BND)(约1美元兑1.45汶莱元) |
| 外汇管制 | 无 |
| 经济 | 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占当地生产总值近一半 |
| 时区 | 格林威治时间+8 |
| 国际银行 | 花旗银行、汇丰银行、渣打银行 |
| 主要公司法规 |
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Order, 2000《二零零零年国际商业公司法令》 |
简介
汶莱是东南亚第三大产油国,在液化天然气生产方面更排名世界第四。汶莱多年来都是东盟区内一个重要的国家,与英国、新加坡和区内多国有密切联系,商业活动往 来频繁。从亚洲各大金融中心如香港、雅加达、吉隆坡、马尼拉、新加坡和上海前往汶莱,只需约一个半至三个小时。汶莱也有直航国际航班,飞往澳洲、欧洲、中 东和新西兰等地。
汶莱有九家提供全面银行服务的银行,当中八家为商业银行,一家为发展银行,两家在当地成立。国际银行如汇丰银行、渣打银行和花旗银行均已在当地经营数十年。 其他银行包括Baiduri Bank Berhad、Development Bank of Brunei Bhd.、Islamic Bank of Brunei、Malayan Banking Berhad、Overseas Union Bank Ltd和United Malayan Banking Corporation Berhad。各大会计师事务所都在当地广设办事处,也有二十多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。
汶莱在二零零零年设立汶莱国际金融中心推广金融服务,促使汶莱成为区内的金融枢纽,而当局更在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二年间通过有关全面的法例。国际商业公司的成 立注册事宜受《二零零零年国际商业公司法令》所规管,法令条文包括免税安排的规定,而且成立注册费用相当具竞争力。汶莱希望做到的,是吸引大量优质业务, 而不欲向公司用者高征收费以赚取收益。
优点与特质
- 国际商业公司不必纳税
- 发行大额法定股本没有额外政府收费
- 不受外汇管制约束
- 董事和股东资料不供公众查阅
- 容许公司委任法人董事,以确保受益人资料保密
- 所处时区与亚洲其他主要国家的相同
- 没有与其他主要国家签订资讯交换条约
- 非强制性要求递交经审计财务报表
- 经济、通货稳定,金融服务配套完善
| 一般资料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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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定性 |
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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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 |
普通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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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类别 |
国际商业公司 |
| 公司资料 | |
| 发行不记名股份 | 不可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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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法定股本/股份 |
1,000,000美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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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称 |
可以 (a) |
| 可使用正式的中英文公司组织章程大纲与细则 | 不可以 |
| 基本规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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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股东人数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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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董事人数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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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任公司秘书 |
要 (b) |
| 委任主席与司库 | 不一定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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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益拥有人 |
不一定要 |
| 供公众查阅的资料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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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 |
不需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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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 |
不需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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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秘书 |
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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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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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代理人 / 常驻代理人 |
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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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办事处 |
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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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档周年申报表 / 会计帐目 |
要 / 不需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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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税 |
沒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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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许公司迁册 |
可以 |
| 有现成公司可供选择 | 没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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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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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a) | 必须连同英文名称 |
| (b) | 必须委任当地公司秘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