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管轄區簡介

香港

 

一般資料

地點

位於南中國,廣州以東南約140公里

人口 約七百萬
語言

中英文是法定語文,廣東話則是最普遍使用的溝通語言。自一九九七年回歸以來,國語漸成為
另一種主要使用的溝通語言

法制 普通法
貨幣 港元 ( 約1美元兌7.8港元 )
外匯管制
經濟 香港是著名的國際金融中心,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外向型經濟,也廣被認為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體系
時區 GMT(格林威治時間)+8
主要銀行 匯豐銀行、渣打銀行、花旗銀行
主要公司法規 《公司條例》(第32章)
二零零八年成立註冊的公司數目 98,645 #
於公司註冊處列名之公司總數 710,766 #

簡介

香港經過156年的英國統治後,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。香港的政府架構規模小而有效率,保持簡單及低稅率機制,讓商界人士有大展拳腳的空間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向以有效率、透明度高、公平公正而聞名。

香港經濟崇尚自由貿易、低稅和政府積極不干預的原則,被認為是資本主義經濟的模範,也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體系及著名的國際金融中心。現時香港在貿易方面位居世界第十一位,亦是全球其中一個最繁盛的銀行中心。

香港是亞洲國際都會,法制可靠,基礎設施發展成熟,加上一流的專業服務支援,完全迎合金融業界所有需要。

優點與特質

  • 發展成熟的英國普通法制,法定規則簡單而容易遵循
  • 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稱和中文公司組織章程大綱與細則
  • 香港公司只需就香港所賺取的收入繳稅,海外業務賺取的收益免稅
  • 沒有資本增益或股息課稅
  • 沒有外匯或貨幣管制
  • 可以委任法人董事和股東
  • 不必向公司註冊處披露實益擁有人資料
一般資料  

穩定性

法制

普通法

公司類別

有限公司

公司資料  
發行不記名股份 不可以

標準法定股本/股份

10,000港元

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稱

可以
可使用正式的中英文公司組織章程大綱與細則 不可以
基本規定  

最低股東人數

1

最低董事人數

1

委任公司秘書

要 (b)

委任主席與司庫 不一定要

實益擁有人

不需要
供公眾查閱的資料  

股東

董事

公司秘書

其他  

註冊代理人 / 常駐代理人

不需要

註冊辦事處

存檔周年申報表 / 會計帳目

企業稅

17.5% (a)

容許公司遷冊

不可以
有現成公司可供選擇

 

註:

(a) 只就境內賺取的利潤徵稅,境外業務收益免稅
(b) 必須委任當地公司秘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