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管轄區簡介

新加坡

 

一般資料

地點

新加坡位處馬來半島南端,是東南亞最小的國家,也是世界上僅餘少數的城市國家之一

首都 新加坡市
人口 約4,840,000
語言

英語、國語、馬來語和泰米爾語

法制 英國普通法
政制 新加坡於一九六五年脫離馬來西亞統治,自立為共和國,政制採用代表民主制,現被確認為國
會制共和國
貨幣 新加坡元(約1美元兌1.5新加坡元)
外匯管制
經濟 新加坡在外商投資推動下,發展為一個具備多元化行業的現代經濟體系。當地各行各業在妥善規管的環境下,促使新加坡成為世界金融貿易列強之一。
時區 格林威治時間+8
國際銀行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,多家國際和當地銀行在新加坡植根經營
主要公司法規

Companies Act《公司法》(第50章)

二零零八年成立註冊的公司數目 約24,860
於公司註冊處列名之公司總數 約329,000

簡介

眾所周知,新加坡是一個已發展國家,至今在國際間仍然享負盛名,以其方便商人和妥善規管的營商環境著名。

「為商人和執業會計師提供與時並進而可靠的規管環境」是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的使命,反映新加坡非常積極推動商務發展,並在企業管治和規管方面力求做到最好。

優點與特質

  • 是一個發展成熟的政治、法律和經濟社會
  • 具備專業人才、金融機構、法律服務和有效的稅務策劃專才,提供成熟完善的支援服務
  • 與多國(包括中國)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
  • 保障隱私 ─ 不必向政府當局披露實益擁有人的身分
  • 不必就境外賺取的利潤繳稅
  • 公司架構簡單
  • 方便公司用者 ─ 快捷有效的公司註冊程序、提供網上歸檔和查冊服務等
  • 新加坡確立自己為一個世界頂尖的貿易國
一般資料  

穩定性

法制

普通法

公司類別

私人有限公司

公司資料  
發行不記名股份 不可以

標準法定股本/股份

不適用

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稱

不可以
可使用正式的中英文公司組織章程大綱與細則 不可以
基本規定  

最低股東人數

1

最低董事人數

1 (b)

委任公司秘書

要 (c)

委任主席與司庫 不一定要

實益擁有人

不需要
供公眾查閱的資料  

股東

董事

公司秘書

其他  

註冊代理人 / 常駐代理人

不需要

註冊辦事處

存檔周年申報表 / 會計帳目

企業稅

18% (a)

容許公司遷冊

不可以
有現成公司可供選擇 沒有

 

註:

(a) 只就境內賺取的利潤徵稅,境外業務收益免稅
(b) 必須為自然人,不得為法人
(c) 必須委任當地公司秘書